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是怎样操作确实有章可以循
一、核销规定
1、核销的概念
核销,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报核,海关按照规定进行核查以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行为。报核,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手册及相关单证的有效数据递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的海关后续管理中的一项业务,核销的全称为加工贸易合同报核。
加工贸易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天内向海关报核。加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天内向海关报核。
在报核时,企业必须问海关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单耗等情况,并按规定提交相关单证。
2、报核数量确定
在金关工程(二期)的手册报核时,企业是通过调取保税核注清单来都点料件和成品的库存情况,只有当手册项下的商品达到进出平衡时,海关才予以核销。在核销申报时,企业还需根据海关规定补齐相关单证。报核的数量核算公式如下:
出口成品核销数量=出口教量十深加工结转进口数量一成品退货复进口数量+成品退货复运出口数量
成品耗用料件数量=出口成品核销数量×净耗/(1一损耗率)
剩余料件数量=进口数量+余料转入数量十深加工结转进口数量一成品耗用料件数量一料件退运数量一料件内销数量一余料结转转出数量
二、核销手续
1、报核准备
加产贸易经营企业在手册核销前需要完成如下工作: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汇总统计、出口成品料耗复核、手册存量核算,以及手册余料处理。
在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汇总统计时,要以手册底账的成品(包括:出口、深加工结转、内销、残次品等)的料号为单位,核查进出口保税核注清单是否齐全,并注意料件的转结和退返的情况,出口成品科耗是海关核查的重点,复核的重点是单耗表是否正确、符合标准。如果单耗表高要变更的,只有在海关审核通过后才会给与认可;手册存量核算主要有:进口料件的手册余量(料件手册余量一进口料件一料件复出一出口成品耗用保税料件)、手册耗用保税料件数量(手册耗用料件量一出口成品耗用料件一非保税料件)余料处理主要是相关货物的结转,内销、退运、销毁等的处理。已处理的查看相关手续和单证是否齐全,未处理的要及时合理合规处置。具体的处置方法本教材前面已经介绍,这里不再赘述。
2、核销申请
加产贸易经营企业应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的加工贸易手册系统进行核销申请。核销申请时,需要提交两部分内容,一是基本文件,主要有核算预录人呈报表、核销核算平衡表;二是海关规定需要的相关单证和材料。
3.结案处理
海关在接到企业的手册核销申请后,会进行人工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如果审核未通过的,海关将一次性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待企业补齐相关材料或手续后通过。结案后,企业可以在网上打印结案通知书,也可以到属地海关业务窗口打印。
需要特别提醒,不同关区的加工贸易手册的核销流程会有少许不同,具体需按照所在地海关的规定执行。